学校首页 | 部门首页 | 部门概况 | 组织人事 | 赛事直播 | 动态新闻 | 健儿风采 | 通知公告 | 比赛章程 | 管理制度 | 基层党建 
体育教学部
体育部新闻
· 校长黎琼锋带队到体育教学部...
· 2026年桂林师范学院足球联赛...
· 体育教学部直属党支部开展“...
· 体育教学部直属党支部开展“...
· 体育教学部召开党的二十届四...
· 体育教学部组织召开新学期开...
 
  管理制度
当前位置: 部门首页>>管理制度>>正文
 

体育训练馆管理条例

2023-03-01 19:35  

一、到体育馆上课、训练或健身的人员需穿戴适合运动的服装。

二、禁止自行车、电动车进入体育馆。

三、体育馆内不得随地吐痰、乱丢垃圾、禁止吸烟。

四、除了水和运动饮料以外的任何食物不能带入体育馆。

五、在健身活动时,要有自我保护意识,不能做危险动作,以免发生伤害事故。

六、不准移动或故意损坏场地器材。

七、任何人发现有危险隐患有责任及时解除或汇报。

八、凡欲使用体育馆的单位或个人,要自觉遵守场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,本着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,经体育教学部批准安排后方可使用。


体育教学部

20233


关闭窗口

版权所有 © 2016 公共体育教学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