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比赛地点:体育训练馆(或田径场)
二、比赛时间:2023年12月1日下午17点
三、运动员: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体在校学生
四、参赛办法:各系报名一队,领队一名(要求教师),教练一名,运动员(男女不限)12名以上。
五、报名、培训日期:
1、报名时间:请各系于10月16号前将教练姓名和联系方式交到啦啦操健美操协会会长李柳贤处,以便接收规定动作的培训通知。
(李柳贤电话:15777306328、 QQ: 3549027172 )
2、2023年 11月23日中午13:00在9栋103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和走台。
六、参赛内容:
1、比赛采用公开示分的方法,以决赛得分高者,名次列前;得分相同,名次并列(下一名次为空额)。
2、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2002年审定的《全国健身健美操评分规则》。
3、全套动作时间为2分30秒—3分30秒,计时从动作开始至动作结束。音乐速度为每10秒22—26拍。成套动作时间与音乐速度不符、均扣0.2分。
七、规定动作要求:
1、必须使用健身操舞《天天向上》中的操化动作,每缺一组规定动作扣0.5分。
2、作为规定动作使用的各组动作一经开始,其动作内容、性质、结构、动作间的连接顺序不能改变,否则不能视为规定动作。
3、作为规定动作使用的各组动作,在不改变动作性质的前提下,可进行方向和移动路线的变化,即动作可转向任何一个方向或向前后左右任意移动。但不能改变左右脚或左右侧手臂动作。应让裁判可清晰判断是否为规定动作为前提。
4、作为规定动作使用的各组动作,可采用分组依次完成的方式进行,但各小组在依次完成该节动作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4个八拍,否则不能被判为规定动 作。
5、各组规定动作的前后可加入自编动作。可将规定动作集中或分散安排在成套动作的前、后或中间的任何一部分。
6、使用规定动作后,其余动作(包括:开场动作、地下动作组合、结束动作部分)可自编。
7、比赛音乐可自选。
八、自编动作要求:
1、自编动作应符合健身操的特点,做到安全有效,优美大方,别具一格。
2、成套动作的编排应体现健身操的全面性和科学性,素材丰富,连接流畅巧妙。
3、不得做易造成身体伤害的动作。如手翻、空翻、抛接、过度体后屈、倒立等。
4、成套动作中至少有五次以上不同图形的队形变化,每少1次扣0.2分。
5、比赛中掉物(包括:头饰、护腕、鞋带、鞋子等),每出现一次扣0.1分。
6、参赛运动员须按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2002年审定的《全国健身健美操评分规则》中规定的服饰要求统一着装,服饰分体、连体、长短等款式不限,服装不符合要求由裁判长在最后得分中扣0.2分。
7、不允许戴手饰、手表、项链比赛,出现将由裁判长在最后得分中扣0.1分。
九、成绩录取:
只进行一场决赛,取一、二、三等奖,(一等奖一个;二等奖二个;三等奖三个)得分高者,名次列前;得分相同,名次并列(下一名次为空额)。
十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:
请各系尽快确定好带领队及老师、教练、队员名单、项目名称、比赛音乐,并在抽签前上交到李柳贤处。
负责老师:席杉杉老师 18978383733